该预警已解除
地质灾害 黄色III级/较重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地质灾害黄色预警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2026-07-27 19:53
解除时间:2026-07-27 20:03,本页作为历史预警档案继续保留。
预警内容
07月26日05时至11时,海原县及固原市出现明显降雨天气,累计降雨量最高达57.9毫米。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盐池县东南部、同心县东南部、海原县南部、固原市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累计雨量30~60毫米,部分乡镇60~100毫米,个别站点100~150毫米。综合前期降水及预报雨量,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于2026年07月26日12时00分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三级预警(黄色预警)。预计2026年07月26日12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20时00分,原州区、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西吉县东部及海原县南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较高,需注意防范;同心县南部,沙坡头区南部、中宁县南部、海原县北部、西吉县西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有一定风险,需做好防范准备。(预警信息来源: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预警标准
该预警信号的具体发布标准以当地气象预警发布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防御指南
- 关注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预警信息和后续变化。
- 合理安排交通出行及户外活动,避开天气影响较强的时段和区域。
- 检查门窗、户外设施及生产设备,提前做好相应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