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预警已解除
大雾 黄色Ⅲ/较重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发布大雾黄色预警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荔波县 发布时间:2026-08-01 09:02
解除时间:2026-08-01 09:15,本页作为历史预警档案继续保留。
预警内容
荔波县气象台7月31日23时45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目前我县玉屏街道、甲良镇、朝阳镇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并将持续,对交通运输有一定影响,请注意防范。
预警标准
该预警信号的具体发布标准以当地气象预警发布单位公布的信息为准。
防御指南
- 低能见度时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车距并正确使用灯光。
- 关注高速公路、机场及港口运行信息。
- 敏感人群减少长时间户外活动,必要时做好健康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