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预警已解除
大雾 黄色III级/较重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发布大雾黄色预警
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发布时间:2026-08-05 07:41
解除时间:2026-08-05 07:53,本页作为历史预警档案继续保留。
预警内容
[鹤山预警中心][鹤山大雾黄色预警]目前我市已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预计大雾天气仍将持续,鹤山市气象台2026年8月5日5时2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请注意水陆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来源:国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
预警标准
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防御指南
-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 2.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